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十三五”专业规划
日期:2016-09-11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7721

专业建设规划是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体现高校办学水平和层次的重要标志,是指导专业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研科研、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构建有竞争优势、特色鲜明、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体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专业建设质量,依据《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专业建设现状

学校坚持“立足行业,面向社会,培养高素质的电力电气技术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围绕地方经济和电力行业发展需要构建专业体系,专业建设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职业教育指导思想和办学目标、办学规模等要求,对招生专业进行了合理调整。2015年,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在原“生产过程自动化”专业的基础上重新申报“电厂热工自动化技术”、在原“新能源应用技术”专业的基础上重新申报“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

专业,获得教育部批准,纳入2016年招生计划。最终学校确定八个具有鲜明的行业特色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专业作为学校招生专业。

根据电力体制改革、供给侧改革、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变化等,围绕电力行业产业链,提出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重点建设“电源技术方向”、“电网技术方向”、“自动化技术方向”三个专业群。围绕清洁、高效、安全的发电企业建设战略开展“电源技术方向”专业群建设;围绕国家智能电网建设、特高压电网建设开展“电网技术方向”专业群建设;围绕“将合肥市打造成光伏应用第一城”和电网、电源对自动控制的人才需求,开展“自动化技术方向”专业群建设。加强与企业、行业的合作,优化专业建设,进一步打造国家级、省级精品专业,力争建成国内能源、电力、电气类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骨干院校。

二、专业建设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精神。以优化专业结构为主线,教学改革为动力,加强专业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实施“双证”式培养模式,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适度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效益,促进学校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的协调发展。针对行业特色、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适度调整和设置专业,集中精力办好优势特色专业,突出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建立以重点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专业群,辐射服务面向的区域、行业、企业和农村,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经过5年努力,将三个专业群建设成“行业领先、特色鲜明、内涵丰富、同类示范”的专业体系,形成专业数量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具有较宽专业人才服务领域和较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专业结构体系。

三、专业建设原则

(一)主动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市场需求的变化,主动适应21世纪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

(二)充分挖掘现有教学资源,利用企业技能教学资源,逐步实现工学交替的教学模式。

(三)坚持工科专业教育特色,突出实践能力培养,保证重点专业建设,以带头专业群建设,体现行业专业优势,实现多学科专业协调发展。

四、专业建设目标

根据电力体制改革、供给侧改革、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变化等,围绕电力行业产业链,重点建设“电源技术方向”、“电网技术方向”、“自动化技术方向”三个专业群。围绕清洁、高效、安全的发电企业建设战略开展“电源技术方向”专业群建设;围绕国家智能电网建设、特高压电网建设开展“电网技术方向”专业群建设;围绕“将合肥市打造成光伏应用第一城”和电网、电源对自动控制的人才需求,开展“自动化技术方向”专业群建设。加强与行业、企业的合作,优化专业建设,进一步打造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力争建成国内能源、电力、电气类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骨干院校。

——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贯彻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要求,主动适应就业市场变化,优化专业布局。每个专业教学系稳定在3-4个专业,全校专业总数控制在15个左右,每年招生专业8-10个。

——专业开发坚持特色与创新,每个系根据现有教学资源、师资队伍等将所开设专业建设成有发展潜力、人才需求较稳定、行业或地方特色明显的优势专业,并努力建设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形成具有不同特色的示范性专业,将所有专业建设省级及以上特色专业,力争建设1-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

——适时调整学校专业结构。根据学校招生规模的总体规划,在重点建设“电源技术方向”、“电网技术方向”、“自动化技术方向”三个专业群的过程中,对专业结构进行调整,逐步停招与电力行业关联度小、特色优势不明显的专业。

“十三五”期间,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开发1-2个新专业,适度增加电网技术专业群专业数量和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管理类、会计类专业。

五、专业建设主要任务

(一)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坚定高职教育的性质和定位,着力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型专门人才。坚持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制”,鼓励学生多证毕业。强化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实现学校与企业的深度融合,使学生快速适应职业岗位需求。推进订单培养、工学交替等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参照职业岗位任职要求制订培养方案,引入行业企业技术标准开发专业课程,强化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组织模式,吸纳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与评估,将就业水平、企业满意度作为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指标,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形成有特色的办学模式。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注重从内、外层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从外部环境上,学校应搭建并完善“教学发展、科研推动、培训交流、企业实践、社会服务”的教师发展五大平台;从内在提升上,教师要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发展能力,教研科研能力,尤其是具备将产业、企业、职业要求贯穿整个课程教学中的能力。利用“互联网+”时代特点,不断加强教师教育信息化能力,在教学模式、方法、手段等方面进行改革并做出成效。

不断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加大力度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建立健全竞争、激励和约束并重的运行机制,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校企合作、精干高效、富有活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

(三)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在“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加强“校中厂”和“厂中校”型的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同步升级改造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与招生专业和在校生规模相适应。

到2020年,建成与学校发展规模、办学层次、专业和学科建设相匹配,产学研相结合,能基本满足生产、教学、科研的实际需要,布局相对合理,功能与层次比较齐全的各类实验室和教学实训基地。利用企业资源优势,加强校企合作的力度。

到2020年,争取每个专业新开发1-2个校外实训基地,加强实训仪器设备的自主研发或合作研发,由学校提供场地和管理,学校与企业或教学仪器设备公司共同研发实训设备,企业和学校合作组织实训,形成校企合作成果,为提高教学研究能力、技能教学水平、社会服务等提供保障。

(四)加强专业课程建设和改革

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根据学校学科专业的布局,同类专业统一规划,建立科学的专业课程体系。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遵循“标准导入、工学结合、能力递升”建设思路,围绕学生职业能力培养主线,建设课程及课程体系。实现从专业知识教育为主向综合素质培养的转变,实现通识课程与后续课程对接,专业知识与岗位工作标准对接,专业能力与岗位技术标准对接。建立课程教学资源库,包括建成各专业考试题库,基本实现校级重点专业、品牌专业、特色专业课程可以通过题库抽题考试(考核)。课程建设以争创省级精品开放课程为目标,明确课程建设标准和评价体系责任,实现课程资源共享,每个专业新增1-2门课程建成省级精品开放课程。对于已申报为省级、国家级重点课程及学校示范课程,建设期内在经费以及仪器设备投入方面列入年度重点,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奠定基础。到2020年,新增15门院级精品开放课程、2-3门省级精品开放课程、1-2门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

(五)加强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的改革

在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突出学生主体地位、调动学习积极性的教学模式;进一步改革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手段,系统化、精细化设计教学过程,探索基于网络平台的课程教学模式;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推进职业技能培养,推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书”制度;进一步推动考核内容和方式改革,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

加强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培养。实施“分阶段、项目化、协同式”实践教学模式。以技能大赛为抓手,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提升学生专业技能,不断提高各级技能大赛成绩,每年力争2-3项省级以上大赛一等奖或二等奖,增强学生职业竞争力。

(六)建立专业建设检查评估制度

按照“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工作方针,以学校现有基础为出发点,切实履行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质量保证主体的责任,建立常态化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可持续的诊断与改进工作机制,加强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加强教学的诊断与改进,实时监控教学质量、专业建设进展情况和成效,加大诊改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并配套相应的激励措施和责任制度。吸收企业参与教学质量评价,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逐步完善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

六、保障措施

1.加强对专业建设的领导

专业建设是高校教学建设的一项重要的系统工程,它涵盖了师资队伍、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学风建设、教材建设等诸项建设内容,涉及到各教学单位和教务、人事、科研、设备、财务、思想教育等职能部门,需要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广大教师与管理人员的积极参与。因此,加强领导、相互配合、共同努力成为专业建设顺利进行的关键。学校成立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下设教学建设工作组,各系(部)成立相应的分会。学校以及各系部教学工作委员会通过定期研究专业建设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专业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调整和改革学校管理体制,加快管理重心下移进程,在加大系级建设和管理责任的同时,逐步在人事、教务、经费管理和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给予各教学单位更多的自主权,实现“责、权、利”协调统一,以调动教学系(部)在专业建设上的积极性,提高专业建设效能。

2.减少行政干预,依靠专家治校。充分发挥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和系专业建设委员会在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完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建立内部质量监控体系。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多种形式办学,加强专业特色建设。

3.积极推行产学研结合和校企合作教育,建立互补双赢的合作机制,优化专业建设。每年进行一次专业调研和毕业生回访,参照专业面向职业岗位任职要求,利用反馈信息及时调整专业布局,修订人才培养计划。

4.引入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对获准建设的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给予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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