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与合肥第四人民医院签订校医合作协议
日期:2025-01-03 发布人:思想政治教育部 浏览量:0
为落实校医合作共建,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1月2日,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校医合作签约仪式在学院南区图书馆二楼会议室举行。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房贻广,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副院长罗蓓蓓,合肥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副主任徐小童等出席签约仪式,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与学院教务处、各系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相关人员参加仪式。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彭慧主持会议。
房贻广致欢迎辞,代表学校向罗蓓蓓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长期以来支持我校心理健康工作表达诚挚谢意,并向与会院方领导介绍了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发展成就。他表示,校医合作模式的建立是探索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守护大学生心理健康的有效手段,本次签订协议是校医合作的新起点,将进一步完善校医合作的联动机制,推动形成互学互鉴、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新格局。
罗蓓蓓详细介绍了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的基本情况,并充分肯定了该院心理育人的相关工作。同时指出,心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希望以此次校医合作为起点,发挥医院资源、人才优势,开通学生就诊绿色通道,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房贻广与罗蓓蓓代表校医双方共同签署合作协议,徐小童代表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向我校赠送了精神卫生科普书籍。本次协议的签订,是学院与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合作的深入推进,是全面提升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的创新举措,双方将携手共进,为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生健康成长提供更加专业的保障。
(供稿:孙义星 一审:汪邦银 二审:彭慧 校审: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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